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进一步宣传和推广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11月4日,华新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
过程中,志愿者着重对以下内容进行宣传:强调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有关医疗活动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规定建立健全妇女健康服务体系、心理健康服务支持以及全生育周期系统保健制度,设立妇幼保健机构,定期为女职工安排健康检查,合理配备满足妇女需要的公共设施;规定建立健全妇女健康服务体系、心理健康服务支持以及全生育周期系统保健制度,设立妇幼保健机构,定期为女职工安排健康检查,合理配备满足妇女需要的公共设施。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更多妇女了解了如何通过法律渠道保护自己及身边人,为推动建设美丽和谐繁荣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